导言: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。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,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。目前全国有52个未摘帽贫困县和2707个贫困村,各级政府对“三农”问题关注程度不断加大,“大学生村官”制度也不断推进和完善,一大批年轻大学生回乡发展,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活力。
一、什么是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?
2008年,中组部、教育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《关于印发〈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(试行)〉的通知》(组通字〔2008〕18号),计划用五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、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团支部书记、副书记等职务。从2010年开始,扩大选聘规模,逐步实现“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”计划的目标。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2-3年。
二、参加大学生村官基本要求有哪些?
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,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、研究生,原则上为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,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选聘。
基本条件:①思想政治素质好,作风踏实,吃苦耐劳,组织纪律观念强。②学习成绩良好,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。③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。④身体健康。 此外,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“三支一扶”、“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,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,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。https://www.ncss.cn/ncss/zt/202106/20210612/2088761804.html